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杨浦区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四届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的通知》(杨教〔2014〕106号)、《杨浦区教育系统第四届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的培养计划(2015—2017年)》(杨教〔2015〕42号)和《杨浦区教育局关于评选第五届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的通知》(杨教〔2017〕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的评选和管理、评价和考核,充分发挥区学科带头人和区骨干教师在教育综合改革中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全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杨浦区第四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期满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17年12月底在职在岗的区第四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
区第四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任职以来在师德、教育教学、科研和带教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三)考核方法与程序
采用学校考核与专家考核相结合、综合能力与学科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总结。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主要围绕师德规范、工作业绩、专业发展等三个方面进行认真总结,要突出工作实绩,一般不少于800字。填写《第四届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期满考核评价表》,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考核。由所在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填入《杨浦区第四届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期满考核表》(一式两份)、《杨浦区教育系统第四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期满考核打分表》(一式一份)和《第四届杨浦区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期满考核学校汇总表》(一式一份)内,单位盖章后交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同时上交已考核认定过的《杨浦区教育系统第四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评价表》。
3、专家考核。组织专家对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考核等次。
4、领导审定。局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在杨浦教育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新一届评审的重要依据。凡考核不合格的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不能申报新一届相应的区学科带头人和区骨干教师。
三、日程安排
11月上旬下发《关于开展杨浦区第四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认真总结,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11月中旬,由所在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填报上交《第四届杨浦区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期满考核学校汇总表》(区学科带头人和区骨干教师分开汇总打印,一式一份),考核材料一人一袋(封面参考下发的样张),于11月20日—22日交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
12月,组织专家对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考核等次。
2018年1月上旬,报局师资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并向基层单位反馈考核结果。
杨浦区教育局
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