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系统2017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2017年12月5日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派遣、租赁人员)均列入今年年度考核的范围,
1、2017年8月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只写小结、评语,不定等次;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尚在处分期间的教职工,只写小结、评语,不定等次;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不作为参加年度考核的对象
3、2017年上班天数累计不足半年的,不作为参加年度考核的对象(指病、事假、长产假、待退);
二、考核要求
全体事业单位依据杨浦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杨教【2009】170号)精神,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全校教职工人数的15%。
各单位2017年度个人考核工作请在2018年1月8日之前上协同平台操作完成。《考核结果汇总表》、《2017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册》、《2017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名册》于2017年1月12日前报送局人事科备案。
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是学校常规工作,学校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每一位教职员工,希望各校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到位,保证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附:1、《2017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2、《2017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册》
3、《2017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名册》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