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正常晋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6日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杨人社【201476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就2018年杨浦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正常晋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

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单位任职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程序

1、各单位在核准的结构比例内公布本校空缺岗位职数、任职条件与标准,各级职务岗位等级晋升严格按照区人社局规定的“双控”原则执行(对临近退休人员,符合晋升条件,可不受“双控”限制,学校可提出申请,借用设置数空额)。

2、申报者根据本单位公布的空缺岗位数、任职条件与标准,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各单位根据岗位晋升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和竞聘上岗的原则,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4、专技五级岗位晋升仍采取学校择优推荐、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审定的办法进行。小学、幼儿园因高级人数偏少,实行“双控”后无法晋升专技五级岗位,可将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在核定的设置数内择优推荐,晋升名额由教育局总量调控。

5、各等级晋升名单需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晋升任职资历计算至2018.8.31

2、专技五级岗位推荐材料按要求整理后于2018511日上报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本次岗位晋升需在人力资源协同管理平台上操作,各校在6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审批通过后导出《杨浦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岗位备案表》(一式二份),盖好公章上交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新聘岗位等级工资从201891日起执行。

 

 

人事科

2018.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