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教育部联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在第34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选工作,区教育局可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全市将确定2名候选人报教育部参与全国推选。如有全国楷模推荐人选,请于5月25日(周三)前将推荐报告和候选人材料报送局人事科(长岭路91号219室),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附件: 全国楷模教育部通知.doc
区教育局人事科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