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2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教育部联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在第34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选工作,区教育局可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全市将确定2名候选人报教育部参与全国推选。如有全国楷模推荐人选,请于525日(周三)前将推荐报告和候选人材料报送局人事科(长岭路91219室),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附件: 全国楷模教育部通知.doc 

 

 

区教育局人事科

201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