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含民办及职校):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近期市教委专门发文,要求各中小学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杨浦区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基本原则,对照《杨浦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见附件1)中涉及学校的工作目标及内容,重点做好宣传动员、制度健全、专题教育、及时处置和指导等方面工作,并建立专题台账,全面迎接今年年底国务院教育专项督导。请杨浦区各中小学于6月25日前完成《2018年杨浦区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自查表》(见附件2),并上交教育局综治办。
附件2: 2018年杨浦区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自查表.docx
综治办
201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