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含民办及职校):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市教委专门发文,要求各中小学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杨浦区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基本原则,对照《杨浦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中涉及学校的工作目标及内容,并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一栏进行公示。前期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在公示内容上存在不全面、不规范、不醒目等现象,请各单位尽快自查整改,坚决杜绝网络抄袭情况发生。要认真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市教委工作要求,在9月17日前完成校园网站公示工作。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在9月20日进行网上巡查,巡查结果将纳入年底平安校园考核。
综治办
201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