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访2018年度“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8日

各高中(含民办)、中职团委、初中(含民办)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挖掘、树立、宣传中学中职学生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广大中学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中学中职学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要求健康成长,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联合中国青年报社在全国继续寻访2018年度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访对象

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不含2018年毕业生)

二、寻访标准

1. 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技术技能、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等某方面表现突出;

2. 推荐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少先队员优先;

3. 事迹须主要集中在2016—2018年。

三、工作安排

1. 9月,校级,区级寻访阶段。各中学中职学校、各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寻访活动。请各校团委(总支)推荐“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候选名单至区教育局团工委(原则上每校推荐一名候选人)。

请于9月21日(周五)12:00前,将候选人推荐表(盖章,一式一份)送至局团工委(长岭路91号227室),初中电子版发送至ypsxd@126.com,高中、中职电子版发送至tqwxsb@126.com

2. 10月,市级寻访阶段。通过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等方式,全市共确定“最美中学生”20名和“最美中职生”10名,含“最美中学生标兵”1名和“最美中职生标兵”1名,并推送至团中央参评全国“最美中学生(标兵)”、“最美中职生(标兵)”活动。

四、工作要求

1. 各校团委(总支)要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着重培养中学中职学生的团员意识。寻访活动要形式活泼、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确保事迹真实,真正发现中学中职学生中的青少年典型。

2. 要注重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的典型事迹,在青少年中全面掀起学习“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的热潮。

 

附件:1.  附件1.2018年度全国“最美中学生”候选人推荐表.docx 

2.  附件2.2018年度全国 “最美中职生” 候选人推荐表.docx 

 

 

区教育局团工委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