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校服采购方案(2025年修订版)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4日

一、采购前提

1.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校服选用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3. 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家校共同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套数、件数、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和价格等。

3. 成立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学生处、总务处负责人和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共同完成校服的采购工作。

4.本校校服采购程序采取第三方招投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校服企业,招投标程序的开启需通过家委会、校服领导小组集体意见审议。

5. 为维持校服文化和服务的稳定性、延续性,在相关法规的基础原则上采取三年一招一年一签模式。后续年份在品质和服务满意度较高的情况下,可以延续两年,满意度较低则重启招投标,满意度主要参考家委会意见征询。

二、采购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通过家委会、校务会审议是否需要招投标,招投标的基本要求由家委会议订,校服领导小组(校务会上)通过,由第三方招投标公司公开遴选优质校服生产企业。

2.资质审查: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对报名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包括企业规模、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

3.竞标评选:在竞标过程中,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对要求三家以上供货企业进行样品展示、方案说明,展示校服质量、报价、售后等相关事宜。向竞标企业明确表示,校服采购必须符合GBI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校服》等国家标准的校服。最后按照“质优价宜”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具备生产资质、社会信誉良好、产品质量优良且价格合理的供货企业。

4.公示采购结果:学校通过校园网站和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示采购结果,包括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校服款式、服务年限、售后服务、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5.校服合同签订:

(1)起草合同:根据采购需求和中标结果,起草详细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学校按照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2013版),依据采购价格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2)合同审批:将合同提交给学校领导审批,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学校规定和法律法规。

(3)签订合同: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正式签订采购合同。

(4)合同备案: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合同报送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主动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

6. 校服交付验收:学校在收到校服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后,必须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是否与样衣标准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同步向企业收取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校服抽样检测合格报告,并认真查验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校服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以及校服标识等相关材料,确保校服质量符合标准。

7. 学校送检:坚持执行“双送检”制度,全方位保障学生穿着安全。按照合同约定,学校应当按照质量技监部门规定的抽样送检比例,主动将每批次校服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学校应当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上主动公开校服质量检验报告,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学生校服送检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或生产企业另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