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本校校服选用、采购、收费、验收、售后全流程管理,健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家校共治的校服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全体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自愿选择权、合法消费权与监督权,杜绝强制征订、捆绑销售、违规收费等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杨浦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服管理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在校学生校服的款式选用、需求调研、采购立项、综合比选、供应商确定、合同签订、价格公示、自愿征订、到货验收、质量送检、售后服务、监督投诉及档案管理等全部相关工作,全体教职工、家长、合作供应商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校服采购、定价、选用、验收、售后等所有关键环节全程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师生、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做到流程可查、数据可溯、全程留痕。
2. 程序规范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及采购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家校参与、公示备案流程,杜绝个人决策、违规操作、简化流程等行为。
3. 完全自愿原则:校服订购坚持学生及家长百分百自愿自主原则。家长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校服、购买品类、购买数量,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强制购买、变相劝导、捆绑销售,不得设置任何隐形门槛。未订购或部分订购校服的学生,享有平等在校学习、活动、评优权利,严禁区别对待。
4. 质价相符原则:坚持质量优先、安全第一、价格合规,严控校服质量标准,杜绝质次价高、偷工减料等问题,保障学生穿着安全舒适。
5. 责任可溯原则:明确校服采购各环节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管控标准,落实专人负责,实现全流程责任到人、问题可追溯。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校服选用采购评审小组
为保障校服采购工作规范、公正、民主开展,学校设立校服选用采购评审小组,全面统筹本校校服选用与采购管理工作,实行家校共同参与、共同审议、共同监督。
一、小组组成
1. 牵头成员:校长、学生、总务分管校级领导
2. 核心成员:总务主任、学生处主任、年级组长、教师代表
3. 监督成员:学校家委会代表、校服选用专项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代表。家长代表(包含新生家长代表)、家长与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80%(全程参与商议、评审、监督、验收)
二、主要工作职责
1. 负责校服管理制度的修订、落实与解释工作;
2. 制定年度校服采购方案、选用标准、价格区间及服务要求;
3. 组织开展校服款式、材质、价格的家校意见征集与调研工作;
4. 组织实施供应商综合比选、样品评审、资质审核工作;
5. 监督采购全过程、合同履约、校服验收、质量送检工作;
6. 负责校服售后管理、家长咨询解答、投诉受理与问题整改;
7. 建立校服采购专项档案,落实资料归档与备案工作。
第三章 校服选用与采购管理
第五条 校服选用程序
1. 校服款式、配色、面料材质、季节品类等核心内容,由校服采购评审小组结合校园文化、学生年龄特点、穿着舒适度、安全性综合商议拟定。
2. 正式确定前,通过线上问卷、家长会征询等多元形式,广泛征求全体学生及家长意见,结合家校意见优化完善。
3. 本校校服款式保持长期稳定,保障校服延续性,避免频繁更换增加家长负担。确因办学需要、政策调整需更换款式、材质的,须提前一学年充分论证、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家校意见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采购实施方式
1. 本校校服采购严格采用公开综合比选方式遴选优质供应商,严禁指定品牌、指定供应商、私下对接采购。
2. 采购文件明确校服技术参数、面料标准、安全等级、合规价格区间、供货周期、售后保障、违约责任等硬性要求。
3. 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质优价宜、综合择优原则,从企业资质、样品质量、工艺标准、报价合理性、售后服务、履约能力等多维度综合评审确定合作企业。
第七条 采购合同管理
1. 确定中标供货企业后,学校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系统统一校服格式合同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条款严谨、权责清晰。
2. 合同明确校服质量标准、单价、品类、供货时限、退换货机制、质保期限、违约追责、禁止额外收费等核心条款。
3. 合同关键内容、核心条款全部面向家长公示,接受家校监督,合同按要求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自愿订购与费用管理
第八条 自愿订购管理
1. 新生入学及每学年校服征订阶段,学校统一发放《校服自愿订购征询单》,清晰列明校服各品类款式、面料材质、单价、适用季节、尺码标准等详细信息。
2. 由家长自主勾选自愿选购的品类与数量,亲笔签字确认,完全尊重家长自主选择权。
3. 全面实行单件零购、按需选购,不强制整套购买、不强制全套配齐。
4. 坚持无差别对待原则,对未订购校服、仅订购部分品类校服的学生,在日常管理、课堂学习、集体活动、评优评先中一律平等,严禁任何形式区别对待、隐形施压。
第九条 收费规范管理
1. 校服收费严格按照上海市、杨浦区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执行,坚持自愿、据实、合规收费。
2. 严格按照公示单价收取费用,不多收、不乱收、不捆绑收取其他杂费,严禁企业及学校工作人员私自加价、变相收费、收取服务费。
3. 收费明细全程公开透明,做到账目清晰、有据可查、家长可查。
第五章 质量标准与验收送检管理
第十条 校服强制质量标准
本校所有采购校服必须全部达标国家强制安全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1. 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2. 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3. 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
4.必检项目: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贴身衣物加检PH值
所有校服面料、辅料、工艺、安全等级须完全符合学生穿着安全要求,严禁不合格、三无、劣质产品入校。
第十一条 到货验收与双送检制度
1. 供应商供货时须同步提供本批次校服成品正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资质证明材料。
2. 严格落实校服明标识、双送检管理制度,每批次校服均需完成合规抽样检测。
3. 校服二次送检费用全部由学校公用经费统一列支,不向学生、家长、供应商收取任何检测费用。
4. 学校收货后,由总务部门联合评审小组、家长代表共同验收,逐项核查产品标识、面料成分、洗涤标识、规格参数、合格证明、货品外观,严格对标中标样品,杜绝以次充好。
5. 每批次校服留存样品长期备查,验收不合格、检测不达标的货品一律拒收,由供应商无条件整改、更换或全额退货,全程追责。
第六章 售后服务保障
第十二条 完善售后服务机制
为保障学生穿着权益,建立常态化、标准化校服售后服务体系,具体要求如下:
1. 质量免费维保:校服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如破损、开线、脱胶、色差、面料瑕疵等,供应商无条件免费维修或更换。
2. 尺码自由调换:新订购校服未穿着、未水洗、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支持免费尺码调换。
3. 快速响应机制:家长、学生反馈的校服售后问题,供应商及学校对接人员须在24小时内响应,给出明确解答或处理方案,及时办结。
4. 学校建立售后台账,对退换货、维修、投诉问题全程登记、跟踪闭环。
第七章 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 全程信息公示
校服采购全流程实行公开公示制度,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园校务公开栏、家长沟通平台同步发布,公示内容包含:采购计划、比选公告、供应商资质、样品信息、评审结果、校服价格明细、质量检测报告、合同核心条款、售后服务细则、监督举报渠道等。
采购评审结果公示时长不少于5个完整工作日,关键信息公示持续至当年度合同履约全部结束。
第十四条 多维监督机制
1. 本校校服采购工作全程接受教育局行政监督、市场监管部门专业监督、家校全员监督、社会公众监督。
2. 设立固定监督举报电话:65915140,面向全体家长、师生公开,畅通投诉渠道。
3. 针对强制购买、捆绑销售、违规收费、质量不达标、售后推诿等举报问题,学校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答复与反馈,查实违规问题立即整改、严肃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违规追责机制
在校服选用、采购、征订、收费、管理过程中,出现强制征订、变相施压、捆绑销售、违规收费、暗箱操作、验收不严、隐瞒质量问题、履职不到位等违规行为的,学校将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及司法部门处理,第一时间完成问题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杨浦区教育局。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特殊学生帮扶政策
学校落实暖心帮扶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相关政策提供校服减免、免费配发等帮扶措施,保障每位学生平等参与校园生活的权益,保护学生隐私,杜绝差异化对待。
第十七条 制度实施与修订
1. 本制度经学校校务会、家委会审议通过,自修订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校服采购评审小组负责解释,将根据国家、上海市、杨浦区最新政策适时修订完善。
3. 本制度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