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校服穿着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稿)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8日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相关规定,经家委会表决通过,新生可按照相关规定自愿征订校服。校服是展现我校学生精神风貌的载体。学生穿着校服,有助于培养团队精神与平等意识,减少学生之间服饰攀比,引导学生摒弃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言行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展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为规范校服使用与穿着指引,特制定本制度。

核心原则:校服征订自愿、日常穿着自愿。学校不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不因为学生未购买、未穿着校服,限制其正常参与校园活动、评优等,不对学生进行批评、扣分等处理。


一、校服穿着指引(倡导性要求)

1.周一至周五在校期间,学生自愿选择是否穿着校服。

2.升旗仪式主会场、重大校级活动(上台颁奖、主持、文艺表演、学校宣传拍摄、毕业照拍摄等),鼓励已征订校服的学生穿着校服,共同展现庄重的集体形象。未订购校服或不便穿着的学生,可选择整洁得体的服装参加活动。

3.选择穿着校服在校时,应保持校服干净整洁,兼顾舒适便捷。

4.鼓励学生根据季节变化灵活调整穿搭。冬季室外温度低至 5℃及以下,学生可在校服外自行穿着保暖外套(如羽绒服)。

5.穿着校服时,倡导尽量规范搭配,减少不恰当混搭,维护校园着装整体美观;不作硬性强制要求。

6.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学校大型集体活动时,请学生留意活动通知中的着装建议。已订购校服的学生,可按通知要求着装,共同维护良好集体形象;未订购校服的学生,穿着整洁得体服装即可。

7.因身体、特殊情况不便穿着校服的学生,可向班主任、年级主任说明情况,免于校服穿着要求。


二、校服爱护指引(适用于已征订校服的学生)

8.已订购校服的学生,应爱惜校服,养成规范穿着、妥善保管、及时清洗存放的良好习惯。

9.不得在校服上吊挂各类饰物,不在校服上涂鸦、写字,保持校服整洁完好。

10.校服出现损毁、丢失,无法正常穿着的,家长可按需自愿申请补订。


三、附则

11.本制度为校服穿着指引规范,坚持自愿原则,不强制征订、不强制日常穿着。

12.本制度经学校家委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