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中党建
各工会小组、教代会代表:
交大附中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将于
一、提案内容
(一)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可作为提案。
1. 有关学校在创新人才、资优生培养的方式和途径等方面建议和方案。
2. 有关本校服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本校育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 涉及本校教职工岗位设置、考核奖惩,以及福利待遇等教职工关心的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 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本校教职工意见,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2. 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3. 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 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三)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 内容涉及国家重要机密的。
2. 指名举报或揭发问题的;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3. 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个别问题的(此类问题可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
4. 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四)凡不属于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1. 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2. 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二、 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二)提案应在教代会主席团统一规定的电子文本下载的提案表上书写,可以另附页。
(三)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 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的问题的题目。
2. 提案理由(尽可能200字以上),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 整改建议(尽可能200字以上),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四)提案须有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每个提案必须同时递交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空白的提案电子表格请从学校“保存一天”的“交大附中四届七次教代会”文件夹下载。提案人和附议人都必须在纸质的提案表上亲自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三、提交要求
本次教代会提案从即日开始提交,截止日期为
上海交大附中第四届教代会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