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 1. 图书馆所有文献,包括图书、报刊、多媒体资料等均以全开架的方式,提供全校师生借阅。
- 2. 借书或续借须持本人校园卡办理,不得转借、冒用他人校园卡借书。
- 3. 读者应爱惜图书,所借图书逾期、遗失、损坏的,应按照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处理。
- 4. 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教职工退休、调离等,必须还清所借书刊杂志、多媒体资料等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阅规则
- 1. 学生可在除参考阅览室以外的其它阅览室借阅图书。外借图书均使用校园卡,册数限制为10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1次。
- 2. 已借图书如有逾期未归还的,无法借阅其他图书。
- 3. 续借图书,须携带借阅证和要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读者也可在图书馆网站上自行办理续借手续。
- 4. 各阅览室内的字典、词典、百科全书、报刊杂志等仅提供室内阅览服务,不外借。
- 5. 遗失或损毁图书的,学生应自行购买完全相同的图书作为赔偿,如无法买到完全相同的图书,经图书馆工作人员同意后可买相近的图书或其它图书作为赔偿。
三、教职工借阅规则
- 1. 教职工可在各阅览室借阅图书。外借图书均使用校园卡,册数限制为30册,借期为3个月,可续借。
- 2. 已借图书如有逾期未归还的,无法借阅其他图书。
- 3. 续借图书,须携带要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也可在图书馆网站上自行办理续借手续。
- 4. 各阅览室内的字典、词典、百科全书、套装书等工具书不外借。
- 5. 阅览室内的当期报刊杂志不外借。当年过刊提供手工外借,借阅数量10册,借期1个月,到期后,如需续借,须携带要续借的报刊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如有逾期未还的报刊,不可再借其它报刊。